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导则规定和环境保护部的要求,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于核电厂首次装料前完成外围辐射环境连续监测监控系统项目建设。我公司于2012年3月至6月承建了辽宁省红沿河核电厂外围监督性监测系统,并陆续参与了福建省宁德核电厂、福建省福清核电厂、广东省阳江核电厂、江苏省田湾核电厂的外围监督性监测系统项目。
该系统设计目的为:提升核电站所在地及其周边城市的核与辐射应急预警监测能力;使部分重点监测区域具备采样、现场辐射环境监测以及基本的辐射应急监测能力;使有核省份具备及时发布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数据及其相关信息的能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